2014年12月30号,在乐业县政府的主持下,乐业县政府聘请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团签约仪式顺利完成。
出席签约仪式的有乐业县常务副县长刘陶恺副县长、乐业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韦跃建主任、乐业县政府办公室吴主任以及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黄伟旗主任、吴三领律师等。16时许,在刘县长、吴主任、吴三领律师等人见证下,韦跃建主任和黄伟旗主任完成签字并交换协议。
在完成签约仪式后,乐业县政府刘副县长等与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黄伟旗主任等人合影留念。
乐业县政府与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达成常年法律顾问团协议,是百色市首例县政府聘请律师事务所成为其法律顾问,这符合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的要求,是乐业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体现。乐业县政府聘请广西优秀律所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成为其法律顾问团,有利于乐业县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规范县政府依法行政,也进一步规范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有利于乐业县人民能够依法办事,确实维护乐业县人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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