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育,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根据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和百色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广西中名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5月29日在百色市欧艺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了中名所全体律师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充分肯定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百色市司法局律管科黄籼景科长出席了会议,并为大会作了发言。他要求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行业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控体系,形成防止行为规范、监管失控的长效机制,努力使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执业作风明显改进,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关系进一步规范。
中名所党支部覃锦茂书记就中名所党建工作进行了汇报。中名所黄伟旗主任在大会上就李庄案件的警示作用和律师执业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进行了全方面的教育培训,提出“言而有信,信之必行,行之必果”的律师执业理念。中名所黄家伟副主任在会上对新颁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了一次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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