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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旗
职位:主任
电话:1387768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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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总所
地址:广西百色市那毕大道环球大厦右塔9楼
电话:0776-2862888
传真:0776-2862888
平果分所
地址:广西平果市马头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一期5幢2层商铺
电话:0776-5680918
靖西分所
地址:广西靖西市城东路535号
电话:0766-62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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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
新规定:
在以下两种情况发生,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可对婚内财产进行分配: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解读:
解释三出台前,通说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夫妻财产为共同共有,不能进行分配。但解释三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例外规定,即在以上法定情形出现时,可进行分配,目的是保护婚内善意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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